8月30日,我院刑事审判庭在彩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郑伟等7人故意伤害虐待被监管人员罪一案。由于7名被告人的身份特殊(全部都是溪湖监狱的警察)遂引起院领导和各界领导的广泛关注。
我院法警队接到任务后,向市中院支队请求法警配合执庭。支队长于新铭高度重视此案并亲临庭审现场,还特派直属一大队大队长倪福元带领六名干警配合这次开庭。因我院法警队多为刚参加工作的新警,主管副院长赵英杰严格要求我队法警把这次两级法警共同执庭当成一次学习、交流的平台,新警要认真向支队法警学习押解、安检、值庭法警立正、转身、行走姿势标准;传递证据、巡视法庭、及维持法庭纪律均按规范动作等基本技能。在执庭中支队的干警们以规范的动作、端庄的仪态和文明值勤的形象为我院的新警上演了一堂实战训练课,做了生动、直观的展示,新警在学中干、在干中学,迅速提高了执庭基本技能并立即应用到实际工作之中。
溪湖法院法警大队在庭审过程中以细致谨慎的安检态度,执行规范标准的庭审动作,确保了安全有序的庭审秩序,有力保障了刑事案件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