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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思贪欲之害 常怀律己之心
作者:刑事审判庭  发布时间:2010-09-06 08:50:00 打印 字号: | |
  8月25日,我院党组组织全院干警观看了原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及原赤峰市市长违法违纪案件的警示教育宣传片,会后全院干警又来到本溪监狱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更为深入的警示教育。看到昔日位高权重、踌躇满志的一个个领导干部,如今却泥足深陷,覆水难收,在体会他们身陷囹圄的忏悔和迟来的幡然醒悟时,深感心中的震憾与痛心的惋惜。

  为了全面贯彻院党组“廉政教育月”的要求,我庭继全院警示教育活动之后又组织全庭干警进行了一次反腐倡廉座谈会,会上全庭干警纷纷谈论了自己在这次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中的感受和心得,均表示作为基层法院的工作人员,必须要时刻警钟长鸣,引以为戒。

  刑事庭是法院的一线业务部门,代表着国家行使审判权,同时刑事又有别于民事,关系到一个人的切身利益。那一纸判决能够剥夺人的自由甚至生命,改变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一生的命运。因此刑事庭所承载的使命是沉重的,与此同时所面临的诱惑也是巨大的,要真正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在当今这个大环境下并非易事。然而为民是司法的本质,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廉洁却是司法的保障。司法的廉洁性是指司法审判人员应当廉洁自律,不受各种利益的诱惑,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行为。司法不廉是导致司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因素。人民法官作为公平与正义的化身,应该做到清正廉明,一尘不染,让人民满意,让群众信任。不断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损害当事人利益、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的人和事。我们必须要有明辨是非之心。首先是政治要坚定。这是作为法院干警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那些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经不住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其次要知可为不可为。我们是法院的公务员,手中也许掌握着大大小小的权力,权力本质具有两重性,是把“双刃剑”;权力既可以是为人民谋福祉的利器,也可以成为腐败的载体;既可以锻炼人,使人建功立业,也可以腐蚀人,使人身败名裂。有些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想方设法引诱你、笼络你,所以,我们一定要清醒:世上没有无怨无故的爱,也没有无怨无故的恨;天上不会掉下馅饼,只有地上设有陷井。作为法院干警,无论权力多大,地位多高,都要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的管理和监督之下,不断提高自控能力,真正明白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

  “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这是我们刑事庭全体干警的行为准则。我们必定时刻记住这些教训,时刻提醒自己,法官是人民的法官,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廉洁自律,确保司法高效,确保裁判结果公正,唯有清廉如水,才可执法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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