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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法官我佩服
—— 一封个体户的感谢信
作者:政治处  发布时间:2010-09-14 13:20:00 打印 字号: | |
  尊敬的溪湖区法院各位领导:

  您们好!

  我怀着无比感激之情给您们写这封感谢信。

  事情得从头说起:我是一个卖菜的个体户,和石桥子“仙榆湾”建立供求关系,几年下来欠了我近万元的菜款,经我多次摧要都无济于事。在百般无耐的情况下,我来到石桥子法庭,当时接待我的是孟辉庭长,我说明事情的原由,孟辉庭长当场表示说:“您把电话号码留下,您可以放心的回去,听我们的电话,不用来回跑了,浪费时间还搭钱。”

  我半信半疑的离开石桥子法庭,没过几天,孟辉庭长给我打电话说:“经过调解,对方答应给钱。”我接了这个电话,简直不敢相信是真的。

  当我收到钱时,想表达我对孟辉庭长的谢意时,却被孟辉庭长当场回绝,并且耐心的对我说:“您卖菜很辛苦,起早贪黑不容易,我能为百性办点实事,这都是应该做的。”

  简短的几句话,让我感受到党的温暖、亲民、爱民,清政廉洁这股春风迎面而来。

  各位领导,您们知道吗,我们老百姓心里最拥护这样的好干部,为咱老百姓做一件好事,我们将牢记您一辈子。

  感谢您们培养出这样一位德才兼备、清政廉洁的好法官、好干部。和谐的乐章将从石桥子法庭孟辉庭长这里唱响。

  各位领导让我们在不同岗位上为本溪的繁荣,人民安居乐业,做出我们的贡献。

                               

                                     个体户:王淑霞

                                    二O一O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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