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上午,赵莹等20位务工人员在溪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到了期盼已久的血汗钱,这下他们可以高高兴兴地过个中秋节了。
这20位务工人员2006年到我市一企业打工。用工合同中明明写着企业给办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障,可打工一、二年后,20位务工人员相继发现,企业并未给他们交纳保险金,遂要求与企业解除用工合同,并为他们补办各种保险,给付拖欠已久的加班费。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20位务工人员找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讨说法。2009年7月,劳动仲裁部门给出仲裁:要求企业按合同为务工人员补办保险,并给付各项费用。
然而,一年过去了,企业仍迟迟不履行仲裁。无奈之下,20位务工人员一起来到溪湖区人民法院,希望以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办案法官郑义仁接案后,立即找到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并多次走访那家门窗企业,催讨工资,督促补办保险事宜。
功夫不负有心人。近日,办案法官终于为务工人员讨回了10万元加班费,并获得企业承诺:近期补办养老保险;10月给付另外6万元经济补偿金。
接到通知,9月15日上午,20位务工人员赶到法院,领到了盼望两年多的工钱。他们手捧血汗钱,激动地说:“真没想到法院的同志只用这么短的时间就帮咱们讨回了工钱,这下大家终于可以过个快乐的中秋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