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判决事未了 耐心工作化恩怨
作者:彩屯人民法庭闫财知  发布时间:2010-09-21 09:16:00 打印 字号: | |
  9月17日下午13时,被告刘旭的母亲鞠霞因对原告张昊诉被告刘旭、李钟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一审判决不服,第三次来到彩屯法庭。她为什么在判决书送达之后短短的几天内“三顾法庭”?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原告张昊和被告刘旭、李钟帅都是本溪市第三十九中学的学生。2009年11月24日12时许,原告张昊和被告刘旭在校园内因QQ号密码不对一事发生口角,被告刘旭一怒之下出手打了原告张昊一耳光,二人立刻扭打在一起,可先动手的被告刘旭并不占上风,很快便被原告张昊骑在身下。正当原告张昊要对被告刘旭重拳相加时,被从旁边路过的被告李钟帅一下子推倒在一边,原告张昊见被告刘旭有了帮手,怒气冲冲地离开现场。20分钟后,原告张昊为发泄怒火再次返回操场找到正在打篮球的被告李钟帅,二人厮打在一起,原告张昊被被告李钟帅推倒后踢了四、五脚。这原本是件小事,可就是因为孩子们的无知和冲动,造成了原告张昊受伤住院,被告刘旭、李钟帅被公安局分别给予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于是,原告张昊来到彩屯法庭,要求二被告赔偿住院医药费三千余元。

  承办法官王丹接到该案后,经庭前调查中发现,本案的两个被告家庭经济条件都不宽裕。被告刘旭的父母都没有正式工作,靠打零工维持生活,全家三口月总收入一千余元,让其承担三千余元的赔偿款确实有困难;而被告李钟帅则更是不幸,其母亲已去世,父亲又是位尿毒症晚期患者,双目失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还要为每个星期的两次透析举债度日,让其承担赔偿款无疑是要剥夺他的生命。经过前期多次找当事人调解未果的情况下, 2010年8月18日13时30分,本案在彩屯法庭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针锋相对,对原告住院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及被告之间责任如何分担的问题展开激烈辩论。王法官决定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找原、被告双方谈话,在其入情入理的耐心解释劝导下,原告方同意只要1000元赔偿款,可被告刘旭的父母还是坚决表示原告不是被告刘旭一个人打伤的,被告刘旭只能承担一半赔偿款,被告李钟帅的父亲则表示无力承担任何赔偿款。这时已经是下午17时30分了,王法官见调解不成,带着些许无奈,只能放弃调解工作,待合议后择日宣判。

  当被告刘旭、李钟帅的父母拿到共同承担赔偿原告1100元的判决书后,被告李钟帅的父亲面无表情,经历了太多苦难的他对此可能已经麻木,而被告刘旭的母亲鞠霞则有些激动地问:“为什么不具体划分责任比例?共同赔偿难道都要由我一家承担责任?”王法官说,因为无法确定被告刘旭、李钟帅谁打伤原告张昊,只能认定二被告共同实施加害行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她说回去考虑一下是否上诉,转身走了。第二天,她又来到彩屯法庭表示要上诉,因王法官出去办案了,然后就走了。第三天,她找到王法官,经过王法官对判决耐心地解释后,她表示放弃上诉,并因前日的无理向王法官道歉。但还是因手头拮据无法于近期偿还全部赔偿款想通过上诉拖延时间,便第三次来到了法庭,这次她带来了事先写好的上诉状。王法官看了上诉状后,帮她把缺少的内容和不符合格式的地方补充修改一下。这时,她拿起电话对她的丈夫说:“我们别因为多拿这几百块钱上诉了,写个上诉状还得个百八的,法官们连这个都帮我们写了,我们还是尽快筹钱赔偿原告吧。”得到丈夫同意后,她放下电话对王法官说:“我们不上诉了,真是给你们添麻烦了,请你们转告原告,请不要着急,节前一定把赔偿款筹齐送给原告,让原告过一个快乐的节日”。

  通过王法官耐心细致地做息诉服判工作,不仅增进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理解和信任,还增进了原告与被告之间的理解和谅解,使双方的矛盾纠纷得到化解,这是法官送给原、被告即将到来的两个节日的最好礼物。
责任编辑:彩屯人民法庭闫财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