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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授予溪湖法院“防汛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作者:政治处  发布时间:2010-09-30 09:51:00 打印 字号: | |
  9月28日上午在溪湖区防汛工作总结表彰会议上,我院获得“溪湖区防汛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原溪湖区法院院长郭静涛获得“防汛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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