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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介入重大交通事故 全力以赴提供法律服务
作者:政治处  发布时间:2010-10-21 08:06:00 打印 字号: | |
  10月6日午夜,一辆欧曼自卸货车经过高程湖附近沈丹铁路桥下时,自卸车厢突然自行弹起,将桥上铁路挂移0.93米,车厢厢体被桥基刮掉。23时34分,一列由沈阳开往丹东方向的铁路货车途径此路段,造成四节列车车厢颠覆的重大事故。

  王进才副院长得知案情后,及时与副院长王民和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吕彦玲联系,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并与交警大队、安全监督管理局、沈阳铁路局安监办等有关部门共同组成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为了将国家损失降低到最低点,我院领导和部分干警放弃节假日休息,王进才副院长带领执行局人员立即着手研究冻结查封车主财产手续,吕彦玲副院长组织民事审判部门与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一起研究善后处理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我院提前介入,提供法律服务的做法得到沈阳铁路局安监办等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目前此案正在善后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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