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溪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庭合议庭对溪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春兰诈骗一案,适用量刑规范化程序实行公开审理并开通网上直播,是我院试行规范化量刑后敲响的第一槌。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首先围绕定罪事实展开法庭调查,被告人当庭认罪,合议庭决定依据相关规定简化审理,简略对被告人的讯问、询问,对相关证据可以说明性出示。定罪事实调查完毕,实施量刑事实的调查,法庭辩论也分为定罪和量刑两部分,由于被告人认罪,公诉人、辩护人依据法庭调查查明的事实,重点围绕量刑情节和对被告人如何量刑展开辩论,控辩双方分别提出量刑建议并相互辩论。最后,经合议庭评议,鉴于被告人郑春兰具有两次诈骗犯罪前科,两次累计刑期七年,刑满释放后,刚满五年,又行诈骗,主观恶性较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相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郑春兰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该案是量刑规范化改革后,我院第一件在网上直播的刑事案件,庭审严谨规范,量刑公开透明,量刑过程一目了然,被告人对判处的刑罚明明白白,心服口服。全市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相关人员参加了案件的旁听。